top of page

自然葬/台灣近年自然葬佔比約8%

以火化方式將遺骸燒成骨灰,不做永久設施,不放納骨塔,不立碑,不造墳,以樹葬、花葬、海葬、灑葬、植存等方式,讓骨灰歸於土地的一部分,永續循環於世。

 

只要備齊相關証件(死亡證明、火化證明等),就可以到有辦理環保葬的直轄縣、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,沒有資格限制,往生者不必要是該縣市市民 (點擊觀看台灣環保葬地點及相關收費內容)

bottom of page